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要求
1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保持環境整潔,要有很好的排水條件。
2、二次供水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,光滑平整,不對飲水水質造成影響;所用材料及內防腐涂料必須無毒、無異味,嚴禁采用冷鍍管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塑料管等作為供水用材料。
3、通過設施所供出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。
二次供水設施設計的衛生要求:
1、二次供水飲用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,不得滲漏,水箱應有相應的透氣管和防護罩。水箱入口位置和大小要滿足水箱內部清洗工作的需要;入孔應高出水箱(池)面10-20厘米,并加蓋(反扣式)上鎖;水箱須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,排水管要設在水箱底部,以利于清洗,徹底排泥與放空;水箱的進水孔、排污管應有密封防護措施,溢水管的開口有防護網罩,溢水管與排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,應加逆水防污閥,防止污水倒流。
2、二次供水設施完備并定期檢修,設施不得與市政供水管道直接連通;不得與非飲水管道直接連接。
3、水箱周圍2米范圍內不得設有污水管線及污染,低位蓄水池周圍10米以內不得有溢水坑、化糞池、污水溝、堆放垃圾和有毒有害物品等污染源。
供、管水人員須定期參加健康體檢培訓,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,健康證時效為一年。體檢不合格的供、管水人員(如發現患有痢疾、傷寒、病毒型肝炎、活動型肺結核以及化膿性、滲出性皮膚病者),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。